2025年是三年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和“十四五”规划收官之年,也是“十五五”规划发轫之年,在此关键时期,各地方国有企业都在加快推进改革工作,为下一阶段的规划目标和任务夯实发展基础。同时,在国内经济发展承压叠加外部复杂形势的情况下,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需求也愈发急迫。在此背景下未来如何顺势推动地方平台公司的业务转型改革,如何完善企业现代化体制体系建设,如何在合理风险区间内规范推进投融资管理工作,成为各地方平台迫切关注的焦点。
一、发展现状
当前,我国已步入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,按照上一阶段提出的《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(2023-2025)》及“十四五”规划要求,明确了国有企业要高质量完成既定改革目标、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落深落实、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、以穿透式监管为抓手完善监管体系的总体目标,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,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大动力。
另外,在2023年7月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“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”后,国家层面逐步谋划了一系列具有靶向性的化债政策,35号文、47号文、14号文、134号文、150号文、226号文、99号文等先后出台,明确将地方国企分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、参照地方政府平台管理的国有企业(针对新设的融资平台)以及普通地方国有企业等三大类进行差异化监管,安排财政资金支持置换各类隐形债务,以缓解地方层面整体债务压力。相关规划指引和支持政策落地后效果明显,但各地方平台经过一轮改革仍存有部分问题亟待解决。
经营发展上,地方平台公司作为地方政府主要融资窗口的职能定位,普遍存在政企不分、市场化程度低、内部管理体系不完善、盈利能力和资产运营能力差、资产质量差且分散、第三产业明显滞后等一系列问题,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平台公司的自主化发展和市场化转型。同时,平台公司由于长期承接政策性任务、过度依赖政策支持、国企使命担当等特殊因素也无法完全做到“政企分离”,盲目追求转型势必会导致经营及债务风险加剧、融资成本攀升等后续问题。
债务融资上,通过一系列的化债政策支持,各平台公司负债结构整体得到适度优化,主要表现于融资成本下降以及债务增长放缓,但是整体财政压力尚未得到有效缓解,地方债务未出现明显缩表现象,债务结构上仍以长期负债和非标债务为主,偿债仍需政策及外部资金的进一步支持。同时,由于部分高债务风险的传统融资模式受限,地方平台公司也需积极布局拓展融资渠道,促进企业高质量、可持续发展。
二、未来方向
在即将迎来“十五五”新阶段发展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时期,地方平台公司需根据切身问题抓紧推动发展规划,优化改善总体发展布局,为应对下一阶段新任务、新诉求、新挑战做好充分准备。
一方面,调整战略定位,加速形成以产业经营为主的业务发展格局。随着我国城市整体上从“扩增量”进入“优存量”阶段,“城市运营”逐步取代原有的“以地谋发展”模式成为城市发展的核心路径,其本质即为以高水平治理推动城市的高质量发展,通过市场化途径优化存量资产运营和要素资源配置,以扩大收入领域、提高支出效率,为城市发展提供持续动力。为此,地方平台要进一步聚焦战略性新型产业和公共服务领域新业态,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协同发力,优化业务结构,同时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以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化竞争,全面从“城市建设者”加速转变为以“人产城”为发展核心的“城市综合运营商”。
另一方面,用好政策工具,逐步形成债务风险可控的投融资体系。在城投类平台债券融资受限的背景下,产业类的地方平台债券融资方面受限制相对较小,也成为地方融资破局的新突破口。同时,政策上鼓励支持不在“融资平台名单(3899名单)”及“财政部隐债名单”,同时满足“335要求(城建类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不超过30%,城建类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不超过30%,财政补贴占净利润比重不超过50%)”的产业类平台新增债券额度,2025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对年度财政资金的支持领域和使用要点也做出进一步解释。此外,对于地方平台提升信用评级的需求来说,产业类信用评级整体要求略低于城投类,主要体现在整体资产规模和资产负债率的评价指标上,同时融资能力没有明显变化,但评级需重点关注总资产、有效净资产、营业收入、净利润、资产负债率五大指标的有机增长和平衡。
2025年财政预算规划如下:
